終於,我收到大衛法國爸爸媽媽寄來的單身證明驗證本了!
當初在辦這些文件時,查了很多網路上的資料,可能我的理解有問題,所以繞了好大一圈,
搞不清楚到底應該怎麼辦,最後是打了越洋電話給台灣駐法代表處,
確認所有需要的文件之後,才把資料準備齊全,寄到法國請在法國的爸爸媽媽協助處理。
台灣辦事效率滿快的,我們大約等了3週就收到全部的驗證文件,而實際上我們拖著拖著,從說要結婚開始,拖了大約5個月…
所以我將我們申請結婚的登記步驟,在這裡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一樣,脫線走了一些冤枉路
我們兩個現在都住在台灣,所以也打算在台灣登記結婚,因此我寫的步驟,適用於”要在台灣登記結婚的台法夫妻,而且在法國還沒有登記結婚'',
因為我們都住在台灣,所以以下的資料有些必須請法國的家人協助處理,會節省很多時間!
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的主管機關是戶政事務所,所以我先打電話詢問我的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我需要經駐法館驗證的單身證明和外交部複驗的中文譯本,因此我們先向法國出生地市政府申請大衛的單身證明。
因為是申請大衛的單身證明,所以以下的資料都是大衛的相關資料,我在這一part不需要提供任何資料
跟法國出生地的市政府申請單身證明(Certificat de celibate),拿到單身證明後,開始進行驗證
資料需經過以下兩個法國單位驗證:
驗證完畢他們寄到法國家裡之後,再請家人把要給
要給法國外交部驗證組驗證的資料如下:
要給駐法台北代表處的驗證資料:
以上資料備妥兩份,以及附上
之前跟駐法台北代表處詢問中文譯本的事宜時,他們有回覆我說,中文譯本的部份有以下兩種方式:
因為我已經自行翻譯好,而且我在台灣,所以我選擇第二種方式,
在收到法國爸爸媽媽寄來的雙重驗證文件之後,
上網找了在我公司附近的民間公證人辦公室,備妥中文版翻譯、驗證文件和身分證以及兩人一起到場辦理就可以了!
然後接著就是看好日子,選好先生的中文名字,備妥申請結婚需要的資料,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完成了!
其實只要一個月就可以完成的手續,我弄了5個月~
我們終於成為夫妻了